撤销权是指当债务人通过实施一定行为养活其财产,对债权人的债权实现造成损害的,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行为的权利。它具有如下特征:
1.债权人撤销权为附属于债权的一项实体权利。债权人的撤销虽然只能于诉讼内行使,并在传统民法中称为废罢诉权,但撤销权并非程序法上的权利,而是实体法上的权利。因为该项权利存在于当事人的实体法律关系之中,其行使所产生的法律效果也是实体法上的法律效果。债权人撤销权附属于债权人的债权,与债权具有不可分性,不能单独让与。
2.债权人撤销权是撤销权的一种特殊形态。
债权人撤销权与一般撤销权具有以下区别:
第一,产生原因不同。债权人撤销权是因为发生了债务人实施的有害侵权行为,一般撤销权是由于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
第二,撤销权人不同。一般撤销权的权利人为可撤销民事行为的一方行为人。而债权人撤销权的权利人为债权人。
第三,撤销权行使的方式不同。一般撤销权既可以在诉讼内行使,也可在诉讼外行使。而债权人的撤销权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
全文42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