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发商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的法律责任。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除具有法定免责事由和约定免责事由外开发商应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2、房屋已实际交付但不能按约办理房地产权属证明的法律责任。办理房地产权属证明是买方的权利、卖方的义务,卖方不能如约办理,一般应承担违约责任,即赔偿买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3、开发商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法律责任。协商不成允许退房开发商应承担违约责任;
对于质量不符合的,应由卖方采取补救措施,对房屋进行修理并赔偿买方的经济损失,如果房屋存在缺陷,不符合安全标准,在合理期限内无法修复的应当允许买方解除合同,赔偿损失。
一、签完购房合同后悔怎么办
签完购房合同后,买方反悔的,可以和开发商协商解除合同,如果开发商不同意解除,买方就要承担违约责任,已经交付的定金无权要求对方返还。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房屋质量不合格有哪些处理方法
房屋质量不合格的处理方法有以下几点:
1、对于对居住使用没有严重影响的,可以先交接房屋,然后要求卖方修复并赔偿损失。开发商交付的房屋不是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一般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购房者可以要求其维修。因维修影响房屋使用功能或给买方造成损失的,开发商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房屋主体结构的质量直接关系到使用的安全,不可能或成本巨大,开发商交付的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量不合格的,首先要求房屋所在地房屋工程质量监督单位进行检查。取得房屋质量鉴定不合格证书后,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因此造成损失的,开发商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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