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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看情况。
在途货物的风险自买卖合同成立时转移。
在途货物买卖是指,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
因为运输途中的货物已经在承运人的控制之下,所以在买卖合同成立时,货物的风险就从卖方转移给了买方。
因此,在途运输货物买卖中,标的物毁损的风险自买卖合同成立时转移。
《民法典》第六百零六条
【路货买卖中的标的物风险负担】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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