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内容讲述了司法鉴定的资质要求和回避原则,以及司法鉴定程序的规定。其中提到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资质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鉴定人还需遵守回避原则。此外,司法部颁布的《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对司法鉴定从受理委托到鉴定结论出具等各环节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资质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鉴定人还需遵守回避原则。司法鉴定程序的规定很多,包括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司法部颁布的《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对司法鉴定从受理委托到鉴定结论出具等各环节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将涉案司法鉴定的各个环节步骤对照相关规定,以找出其违反程序规定的问题。
如 何 审 查 鉴 定 机 构 的 鉴 定 程 序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时,应当组织专家审查或者委托专家审查,审查的内容包括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条件。因此,审查鉴定机构的鉴定程序是行政许可程序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审查鉴定机构的鉴定程序,需要关注以下几点:首先,应当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鉴定意见,确保鉴定结果的客观、公正、合法;其次,鉴定意见应当明确是否符合法定条件,以及不符合条件的具体理由;最后,行政机关应当对鉴定意见进行审核,并根据审核结果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若审查鉴定机构的鉴定程序存在违法行为,例如超越资质范围、出具虚假鉴定意见等,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向有关行政机关投诉,要求行政机关依法处理。同时,当事人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总之,审查鉴定机构的鉴定程序是行政许可程序中至关重要的一环。行政机关应当严格审查鉴定机构的资质和鉴定程序的合法性,确保行政许可决定的公正、合法。
结语:审查鉴定机构的鉴定程序是行政许可程序中必不可少的一环。行政机关应当严格审查鉴定机构的资质和鉴定程序的合法性,确保行政许可决定的公正、合法。若审查鉴定机构的鉴定程序存在违法行为,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向有关行政机关投诉,要求行政机关依法处理。同时,当事人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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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医疗机构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二)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三)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
(四)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
(五)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
在医疗机构建有病历档案的门诊、急诊患者,其病历资料由医疗机构提供;没有在医疗机构建立病历档案的,由患者提供。医患双方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提交相关材料。医疗机构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导致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能进行的,应当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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