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您在某家酒店的卫生间内不慎跌倒,若是该酒店未能严格履行其应负之安全保障义务,例如并未安置防滑地毯亦或未曾悬挂防范滑倒的标识,那么这位酒店就必须对此次事故承担相应责任。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当宾馆、商场、银行、火车站、地铁站、飞机场以及体育场馆、演出场所等各类商业设施和公共场所之运营方、管理团队,抑或是群众活动的发起者在工作职责范围内未能妥善履行安全保障义务,从而导致他人遭受损失的情况发生时,他们都应该为自身的疏忽和过失承担相应的侵权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全文41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