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卖方不交房应如何处理
时间:2023-07-06 17:24:40 233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可根据合同提出违约金补偿。如果在合同中对逾期交房的处理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等情形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民法典中卖方债务违约怎么办

一、民法典中卖方债务违约怎么办

民法典规定,卖方债务违约的,卖方要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合同有约定的,按约定承担,没有约定的,按实际造成的损失承担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预期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四条【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二、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担保人怎么办

无论是何种担保,担保人都要在债务人无力偿还欠款时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人提供一般保证时,债权人只能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承担保证责任;

而连带保证责任则债权人可以在债务到期后既可以向债务人,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一般来说,担保人应当在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

保证人提供担保有两种方式:

1、一种是一般保证,即当借款期限届满后,经法院审判或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并经依法强制执行,借款人仍不能返还借款时,出借人才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2、另一种是连带保证,即当借款期限届满后,无论借款人有无能力归还借款,出借人既可以要求借款人返还借款,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返还借款的保证责任。

无论是一般担保还是连带担保,借款人都无力偿还的话,按法律规定,担保人的担保责任是不能免除的。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卖方出现债务违约的,卖方要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如果合同有约定的,按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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