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购房合同定金是否能转让
房屋定金协议的签订是允许进行转让操作的。
购房者享有依法对其享有的债权的全权或部分权利进行转让的权力,但需先获得售房方的同意并达成共同的转让意向,之后双方才能解除原先的房屋定金协议。
期间,售房方有责任依据约定与接受商品房的受让人重新签订新的房屋定金协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二、购房合同无效定金是否能要回来
购房合同无效的,定金在一般情况下是能要回来的,因交付定金的一方导致合同无效的除外。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合同双方为主合同的履行,订立定金合同的,若交付定金的一方不按约定履行的,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若接收一方不按约定履行,致使目的无法实现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购房合同定金是否能转让”,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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