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九级伤残的到的赔偿除了治疗实际所需的医疗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还需要住院护理费、停工留薪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
1、住院护理费
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职工需要生活护理的,职工还应获得护理费,具体是多少由职工的自理程度决定。支付标准为: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月数
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月数
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月数
2、停工留薪待遇
职工工伤期间需要停工治疗,在治疗期间的工资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支付。一般不得超过12个月,有特殊情况或伤情严重可以延长,但是九级伤残不算伤情严重,因此一般也不会超过这个时间。
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工伤鉴定为九级伤残,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给劳动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其支付标准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
4、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
若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该另外获得到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两种补助金的具体标准没有统一的规定,都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以广东为例,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支付标准为2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
一、九级工伤解除劳动关系的索赔步骤
1、首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做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索赔;
2、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未签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条,打卡记录、工服、工作往来信息、证人证言、录音等可以证明你存在劳动关系证据,要求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
4、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并在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
二、如何申请工伤赔偿
1、向办理机构申办工伤赔偿,办理机构是用人单位至参保所在地区(县)社保分中心或者个人至各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或各区(县)社保分中心。
2、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
3、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补全材料,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退还。
4、不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办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复印后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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