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并不是无效合同,而是可撤销的合同。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律师补充:
因胁迫而订立的合同应符合的要件有:
1.胁迫人具有胁迫的故意,首先是指胁迫者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将造成受胁迫者心理上的恐怖而故意进行威胁;其次,胁迫者希望通过胁迫行为使受胁迫者作出某种意思表示。
2.胁迫者实施了胁迫行为,只要一方所表示施加的危害或者正在施加的危害足以使对方感到恐惧,就可以构成胁迫行为。
3.受胁迫者因胁迫而订立了合同,由于受胁迫人是在受到恐吓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因此其意思表示是不真实的。
4.胁迫行为是非法的,胁迫行为给对方施加了一种强制和威胁,这种威胁必须是非法的、没有法律依据的。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我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全文63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