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靠条件
1、被投靠人具有本市常住户口;
2、投靠人男性已满60周岁,女性已满55周岁;
3、投靠人为退休或无业人员(父母双方均退休,一人年龄达到标准,另一人可随迁入户);
4、投靠人在原户籍地无其他子女(原本市户籍人员除外);
5、投靠人或被投靠人在本市有合法的自有房屋。
费用:不收费
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
申报材料
1、《申报户口登记表(可在武汉公安网上警局下载或在户籍窗口领取,手写签名);
2、双方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退休证或无业证明;
4、投靠人原户籍地无其他子女情况证明件(包括投靠人原单位人事档案保管部门或户口所在地社区、村委会出具的证明),或原本市户籍注销证明;
5、合法自有房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6、父母同时投靠或随迁的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7、父母子女关系不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件):
(1)原始户口登记资料。
(2)被投靠人《出生医学证明。
(3)无《出生医学证明的,可提供父母、子女原始人事档案履历表(加盖人事公章)。
(4)无法提供上述证明件的,提供具备亲子鉴定资质的本市市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2材料要求:1、所有的申报材料均用A4纸提供;
申报材料上的人员信息须一致,不一致的需更改后再办理。
办理地点
名称:各区公安分局派出所
地址:各区公安分局派出所窗口
电话:027-85395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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