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办理结婚手续同居生子后又与他人结婚是重婚吗
未经依法缔结的婚姻关系中共同生活并育有子女的现象,若在此期间,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已经或即将和其他人进行具有法律效应的婚姻登记,则该行为并不构成重婚罪行。
重婚罪的定义范围是在已缔结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且依然存在的基础上,又与另一位异性结婚从而产生的违法行为。
因为原有的未经合法程序缔结的关系并不具备法律承认的婚姻效力,所以之后的正式婚姻行为也不会被视为重婚。
关于同居期间所生育子女的权益以及相关责任义务等问题,可能需要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二、刑法对于重婚罪的处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相关条例,我们可以明确,重婚罪是指已经拥有合法配偶的人再次缔结婚姻关系或者在明知对方已有合法配偶的情况下与其缔结婚姻关系,这种行为将依法视为犯罪并受到相应刑法处罚,犯罪嫌疑人将会面临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罚。
此项法规的出台目的在于加强和维护婚姻家庭制度,对重婚等严重侵犯婚姻关系的违法行为实施严惩,以净化社会环境和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作为社会的一员,每个人都应对他人的婚姻关系保持足够的尊重,严格遵守国家法律,以此来避免不必要地触碰重婚这一道德红线。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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