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范围应当包括:
1、债务不履行的损害赔偿。包括可得利益(履行利益)和信赖利益。
2、因合同解除而产生的损害赔偿。
(1)债权人订立合同所支出的必权费用
(2)债权人因相信合同能够履行而做准备所支出的必要费用;
(3)债权人因失去与他人订立合同机会所造成的损失。
(4)债权人已经履行合同义务时,债务人因拒不履行返还给付物的义务给债务人造成的损失。
(5)债权人已经受领债务的给付物时,因归还该物而支出的必要费用。
一、提前解除合同赔偿金额如何计算
提前解除合同赔偿金额的计算是:
1、债权人通过行使解除权解除了合同,其与债务人均不再履行原给付义务,已提供的给付则须返还;
2、在债务人全部解除时,债权人对于债务人已提供的给付不享有利益;
3、债权人对于部分给付是否无利益,应以债权人通过订立合同所追求的利益为出发点,考察部分给付的保留能否在一定程度上实现债权人的利益。
二、合同解除责任赔偿问题
合同解除违约责任赔偿范围包括守约方为订立合同支出的费用、因违约对对方所造成的损失和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全文57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