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和商品房的区别有哪些
时间:2023-04-13 16:03:59 279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一、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是什么?

(一)什么是商品房?

商品房只是特指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由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开发的,建成后用于市场出售出租的房屋,包括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而自建、参建、委托建造,又是自用的住宅或其他建筑物不属于商品房范围。它是开发商开发建设的供销售的房屋,能办产权证和国土证,可以自定价格出售的产权房。如今,我们市面上买到的一般都是商品房。

(二)什么是经济适用房?

经济适用房是指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它是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是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实行由地方政府行政划拨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按保微利的原则确定的,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

(三)经济适用房和商品房的区别有哪些

商品房的特点,如下:

1、性质:商品性质,售价高低不等。

2、产权:完全产权。

3、销售许可: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等五证。

4、土地证:出让国有土地使用证。

5、价格:企业自定,浮动空间大。

6、建设标准:企业自定。

7、规划设计:招投标或议标。

8、开发建设:招投标或议标。

9、工程监理、验收入住:按国家规定。

10、工程质量:《建筑工程质量许可证》、《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

11、物业管理:按国家规定,偏高,服务附加项目多。

12、抵押贷款:按规定,视情况不同而定。

经济适用房的特点,如下:

1、性质:微利商品房,售价低。

2、产权:不完全产权。

3、销售许可:经济适用住房销售证等五证。

4、土地证: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及政府批准的年度计划。

5、价格:政府限价,浮动空间不大。

6、建设标准:户型、面积、档次等具有政府指导性。

7、规划设计:招投标。

8、开发建设:招投标(不得转包)。

9、工程监理、验收入住:按国家规定。

10、工程质量:《建筑工程质量许可证》、《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

11、物业管理:同普通商品房,偏低,保证基本服务。

12、抵押贷款:可以。

二、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产权证有什么区别?

(一)商品房

商品房拥有完整的房屋所有权包括四个部分:房屋使用权、占有权、处置权和收益权。普通商品房的产权证书拥有全部的这四项权利,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可以自由的转让、出租或赠与,不受任何单位或个人的限制和干涉,其收益全部归个人所有,购买人除税费外不需要交其他的费用。

(二)经济适用房

建造经济适用房所用的土地是国家以划拨方式无偿给开发商使用的,这就是经济适用房价格低的主要原因。

根据北京市的规定:职工个人购买的经济适用房,房屋产权归职工个人所有,已取得合法产权证书,即可依法进入二级市场上市交易。上市后,其收益全部归个人所有。这就是说,经济适用房的产权证书所拥有的权利和普通商品房基本一样,惟一不同的是,经济适用房在出售时,购买人要按经济适用房所在地标定地价的10%交纳土地出让金,没有标定地价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款暂按房屋售价的3%交纳。这样,在办理完产权过户手续后,购买人所得到的就是普通商品房的产权证书,再次交易的时候,就无需交纳土地出让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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