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还完后,凭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证明》、《撤消抵押申请书》,并持本人身份证、购房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到房产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购房者与贷款银行一起办理房屋抵押权的注销手续购房者向保险公司办理相应保险费的退还手续购房者向开发商办理押金的退还手续。若在贷款期间已办理过房产证,只需把银行的注销单、他项权证及身份证拿到行政服务核心房管处窗口就可。若未办过房产证、还贷结束后把银行的注销单拿到房管处窗口注销,然后办理房产证。
房屋贷款需要什么
1.申请人和配偶的身份证、户口原件及复印件3份;
2.购房协议书正本;房价30%或以上预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申请人家庭收入证明材料和有关资产证明等,包括工资单、个人所得税纳税单、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银行存单等;开发商的收款帐号等。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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