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租不给也不搬走打110能处理吗
时间:2023-04-04 09:30:59 426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一、租房合同到期不搬走警察管吗?

1、可以报警,但是涉及的是民事纠纷问题,警察一般是不管的,他们去了也只是做做调解工作。

2、目前对承租人最好的办法是:首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申请财产保全

3、承租人在占有、使用房屋时,最基本的义务就是按合同交纳租金。

4、这同时也是出租人通过出租行为获取收益,行使收益权的表现。

5、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但是转租合同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可以充抵次承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支付的租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的,可以向承租人追偿。

6、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7、而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22条的规定:“承租人必须按期缴纳租金,违约的,应当支付违约金。”

8、《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24条第(四)项也同时规定,拖欠租金累计达6个月以上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由承租人赔偿。

二、租房合同到期出租人不退押金怎么办

1、如果租赁合同没有明确押金的性质或规则,则押金作为租赁预付款处理,无论如何都要返还的。

2、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投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3、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房东应于租赁关系消除且租客迁空、点清并付清所有应付费用后的当天将租房押金全额无息退还租客。

4、租房期间有财产损失可以相目应扣除押金,押金在扣除财物损失后应该退还。

5、在投有明确约定押金性质的情况下,押金的作用是为房屋及屋内财产设定的一个担保,租赁期间如造成出租人房屋及室内设施的财产损失则从押金里扣除。

6、如投有造成该损失则合同期满或者解除合同时应予退还。

7、租房押金不退的问题可以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

三、《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22条的规定:承租人必须按期缴纳租金,违约的,应当支付违约金。该法第24条第(四)项也同时规定,拖欠租金累计达6个月以上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由承租人赔偿。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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