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没有给员工缴交社保,每个月只是从工资中扣了15元购买意外伤害险。而且员工没有任何的权利保障,所有员工跟广州总公司签了合同之后,总公司都没有交一份合同给员工留底。近日,广州某分公司的员工代表,已经就上述问题联名向天河区某街的劳动监察中队举报,该中队的工作人员表示会介入调查。
广东合邦律师事务所温小兵律师表示,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该用人单位,要求拿回自己的合同。
此外,如果用人单位不依法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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