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订立书面合同应付两倍工资。
1.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在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的时间内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这一规定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确保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建立明确的劳动关系,避免因未签订书面合同而产生的纠纷。
2.对于未订立书面合同的劳动者而言,他们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作为补偿。
二、未签合同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未签合同的法律责任主要体现在《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中。
1.该条款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即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同样需要承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的法律责任。
三、未签合同劳动报酬如何明确
在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报酬的明确成为了一个关键问题。
1.《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对此作出了规定。当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且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时,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将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
2.如果用人单位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对劳动报酬作出规定,那么将实行同工同酬的原则,即根据同岗位、同工种、同技能等条件来确定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这一规定确保了劳动者在未签订书面合同的情况下,其劳动报酬也能得到合理的确定和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一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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