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费基数
用人单位职工平均工资低于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职工平均工资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以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作为缴费基数,超过部分用人单位不再缴纳。
注:2013年哈尔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47209元,月平均额为3934.08元。
缴费比例
哈尔滨工伤保险缴费比例,依照工伤风险程度不同,行业分为一、二、三类,缴费的比例也有变化,其工伤保险缴费比例及类别划分详情如下:
(1)一类为风险较小行业,例如:证券业,银行业,保险业等。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0.5%;
(2)二类为中等风险行业,例如:房地产业,环境管理业,娱乐业,农副食品加工业等。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1.0%;
(3)三类为风险较大行业,例如:炼焦及核心燃料加工业,石油加工,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等。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2.0%。
注:工伤保险平均缴费率原则上控制在职工工资总额的1.0%左右。
缴费地点
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及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无需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电话:0451-84871753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友谊路4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楼
全文52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