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门诊费用报销范围
1、产前检查医疗费用;
2、门诊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包括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手术;
3、在外埠发生的产前检查、门诊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
4、住院计划生育手术前的门诊相关检查医疗费用。
生育保险门诊费用报销所需材料
一、产前检查费用所需材料
1、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汇总单原件1份
2、北京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原件2份
3、收费票据原件
4、检查、治疗等费用明细原件
5、处方底方原件
6、医学诊断证明书复印件1份
7、北京市生育登记服务单原件1份或北京市再生育确认服务单复印件1份
8、北京市流动人口生育登记服务单复印件1份或北京市流动人口再生育确认服务单复印件1份
材料7、8二选一
9、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1份
10、死亡证明或流产证明复印件1份
材料9、10二选一
二、计划生育手术费用报销材料
1、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汇总单原件1份
2、北京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原件2份
3、收费票据原件
4、检查、治疗等费用明细原件
5、处方底方原件
6、医学诊断证明书复印件1份
7、单位计生证明或结婚证原件或复印件1份
8、定点医疗机构等级证明原件1份异地就医人员提供
生育保险门诊费用报销时间
政务服务窗口对外办公时间:每月1-20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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