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复议所需的材料如下:
1、行政复议申请书;
2、不承认工伤决定书复印件;
3、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4、职工提交的新的证据材料;
5、单位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提供营业执照;
6、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一、申请工伤认定复议的条件如下:
1、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2、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3、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4、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二、工伤认定复议的流程如下:
1、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在收到工伤认定相关文书60日内向上一级社会保险行政机关或当地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2、行政复议机关5日内审查是否受理;
3、决定受理的60日内审理完毕。
工伤认定复议要多久
按照《工伤认定办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应该首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不服的,再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在适用《工伤认定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时,当事人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应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执行;当事人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即这种情况下行政复议不是前置程序。
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天为期间届满的日期。认定文书在期满前交邮的,不算过期。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1、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2、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3、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4、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5、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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