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人单位书向劳动者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要求,告知劳动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理由,变更的内容;
2、在一定的期限内双方进行协商;
3、签订变更协议,载明变更的具体内容,变更的时间。
一、分公司和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分公司和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满足以下条件就有效:
1、劳动合同主体合法;
2、劳动合同内容合法;
3、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4、劳动合同形式合法;
5、劳动合同订立程序合法。
二、分公司和子公司的区别有哪些?
1、法律地位不同。
分公司没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具备独立的法律地位,不用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而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承担债务的责任方式不同。
分公司由隶属公司以其全部资产为限对分公司在经营中的债务承担责任。而子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自身的全部财产为限对其经营负债需承担责任。
3、负责主体不同。
子公司则受母公司的间接控制,即通过任免子公司董事会成员和投资决策来影响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分公司则受其人事、业务、财产受隶属公司直接控制,在隶属公司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三、设立分公司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公司章程;
4、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6、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7、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的审批文件和许可证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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