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车祸后,受害者一方可以先垫钱。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一、交警叫我垫付医疗费怎么办
一般来说发生交通事故后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如果你不是交通事故责任人,是没有垫付医药费的义务的,因此当事人可以自行决定。
二、交通事故中的伤员抢救治疗费用承担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交通事故中的伤员抢救治疗费用可以先由保险公司或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然后可以向事故的责任人追偿。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一)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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