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债权人、债务人可以申请企业破产。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七条,债务人有法律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破产?
债务人申请破产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
(2)、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3)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
债权人申请破产只需满足以下一种条件即可: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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