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的违约责任是:
(一)支付违约金,合同债务人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
(二)损害赔偿,因违约行为而造成财产损失时,违约方向对方所作的经济补偿;
(三)继续履行,法院或仲裁机关作出要求实际履行的判决或下达特别履行命令,强迫债务人在指定期限内履行合同债务。
起草和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时需注意的问题
需要注意下列问题:1.注意合同内容是否合法,是否存在不合理的条款。2.注意违约责任的约定。3.注意出卖人是否是房屋产权人,是否存在共有人,如果存在共有人,要看共有人同意卖房吗。4.注意办理过户的时间是怎么约定的。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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