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福利费主要用于职工的医药费(包括企业参加职工医疗保险交纳的医疗保险费),医护人员的工资、医务经费,职工因公负伤赴外地就医路费,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职工浴室、理发室、幼儿园、托儿所人员的工资等。为了正确核算职工福利费,应单独设置“应付福利费”科目进行核算。提取的福利基金,按照职工所在的岗位分别列支,从事生产经营人员的福利费,记入成本;行政管理人员的福利费,记入管理费用等;实际开支时,作冲减应付福利费处理,期末应付福利费的结余,在“资产负债表”的流动负债项目中单独反映。企业提取福利费时,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产品销售费用”、“其他业务支出”等科目,贷记“应付福利费”科目。实际支付福利费时,借记“应付福利费”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应付工资”等科目。期末企业已提取但尚未使用的职工福利费在“应付福利费”贷方反映。
以上为福利费的提取、开支及财务处理的国家有关规定。
实际经济生活中,有福利超支的情况,国家没有禁止性规定。当发生超支时,超支部分不得在税前列支。月末,“应付福利费”科目余额在借方,在资产负债表填报时,在应付福利费栏以“一”号填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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