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中探视权的约定方式:双方需要在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基于真实的意思表示,对探望方法、时间进行具体、细致的安排。根据相关规定,夫妻离婚时,如果双方对子女探望不能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时一并判决。一般在不影响子女的学习、严重改变子女生活规律的前提下进行。
一、离婚后对方不让自己行使探视权如何维权
离婚后一方不让另一方看到孩子的,享有探视权的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配合自己行使探视权;
如果双方是诉讼离婚,且法院已经判决了如何行使探视权的,则有探视权的一方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于探视权强制执行的,法院一般只会采取排除妨碍措施,而不会对孩子的人身采取强制措施。
不过如果探视的一方存在下列情况的,另一方可以中止其探视权不让看孩子,直至中止事由消失:
(1)探望权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
(2)探望权人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可能危及子女健康的;
(3)探望权人在行使探望权时对子女有侵权行为或者犯罪行为,损害子女利益的;
(4)探望权人与子女感情严重恶化,子女坚决拒绝探望的;
(5)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
二、离婚后探视有期限吗?
离婚后探视权的具体时间,一般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当父母双方不能通过协商就探视权的行使达成协议,需要法院通过判决确定探视权如何行使时,仍然必须遵循孩子利益最大化的基本原则,以孩子的标准为出发点进行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有权探望子女,另一方有义务协助。行使探望权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三、离婚后女方有权利探望孩子吗
1、探视权是指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按照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遵循一定的方式和时间,探望子女的权利。
2、离婚后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是父母双方应尽的法定义务,同时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对子女的探视也是应有的法定权利,这种权利和义务不能因离婚而消除。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拒绝对方探视孩子的行为,都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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