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拿到房产证的房子是不可以进行正常买卖的,房产属于不动产,不动产的物权转移是以房产过户为标准的,没有房产证就没有办法办理房产过户,从而实现不了物权的转移。但是如果双方签订了合同,合同还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双方约定了违约责任,买方可以按照合同的规定要求卖方对其损失进行赔偿。
回迁房买卖纠纷
买房中介费、定金都交了,却遭遇不能成交的骗局,都是回迁房惹的祸。日前,济南市房管部门提醒,市民买卖二手房需要注意回避回迁房合同纠纷。
由于二手房的买卖涉及房产中介,购房者出于对中介的信任,往往会不自觉地放松警惕,中介把关不严时有发生,从而容易造成一系列的纠纷。市房管部门接到市民张先生反映的投诉,他买的一处二手房是回迁房,让他吃尽了苦头。
据张先生介绍,他今年找到一家中介公司打算购买一处二手房。中介公司推荐了经七路一处两室一厅房子,当时张先生缴纳中介费和定金后询问了代理的置业顾问,置业顾问回答该房已经完成了网签,说明该项业务没有任何问题。5月初,张先生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房款首期时,被告知房主的房本和身份证都丢了,需要补办房本和身份证才能进行后续的事项,补办房本则需要十多个工作日。不料一拖就是一个多月,张先生随后见到了房主王先生,王先生承认他的房子属于回迁房,由于种种原因房产证一直没下来,所以短时间内无法完成交易。张先生提出退钱并赔偿,但中介公司和王先生一直拒绝。
记者调查了解到,中介公司一直表示没有过错,所有流程都没有问题。房主王先生也表示没有过错,回迁房迟迟没有房产证也让他很无奈。
据张先生介绍,他首先想到的是到派出所报案,但是派出所的民警告诉他这属于合同纠纷,不属于他们管。9月初,张先生向法院提起了诉讼。张先生的代理律师介绍说,中介公司表示愿意退中介费,但拒绝作出进一步的赔偿,法院对王先生到底有没有权利卖房正在调查,目前还没有准确答复。
市房管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张先生投诉的该处房产目前还属于房属不清的回迁房,由于这类房子拥有合法的建设项目和确权手续,办理网签时能够受理录入,中介公司的流程也没有明显责任,只能说明对房产证没有严格把关。房子在网签上可以查询到,只是产权栏信息是受益产权人,需要进一步完善手续,房主才能变成正在的产权人,房产才可以上市正常交易。
记者了解到,回迁房就是发展商征收土地时,赔给回迁居民的房子,回迁房分好几个种类,有的可以上市交易,有的则不能,需视具体情况而定。房管交易人员提醒,回迁房的买卖通常比较麻烦,买家购买回迁房时需注意相关政策,否则容易造成纠纷和损失。市民买二手房要查验与了解所购房屋是否存在按揭、抵押、贷款额与偿还额、租赁期限、产权是否存在纠纷和查封。另外,有些单位在向职工售房时保留优先认购权,军队、医院、学校的公有住房,一般还不允许上市出售,因此要确认有原单位公章同意出售才能放心购买。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五)权属有争议的;(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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