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死亡租赁合同是否有效
时间:2023-03-11 19:40:52 305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租赁合同一方当事人死亡合同还有效。租赁合同属于财产性合同,不具有人身依附性,不会随着当事人的死亡而失效,并且如果是承租人死亡,同时有共同居住人的,共同居住人可以继续承租该房屋。

一、承租人承担公房拆迁赔偿金吗

1、公房承租人,是指与公房的所有权人或代管人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依法履行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并依法取得公房租赁凭证的承租人。公有居住房屋是指政府和单位分配给职工和解放时收归国有,并且租金按照政府规定的租金标准执行的居住房屋。如果遇到房屋征收,公房承租人具体的拆迁补偿标准各地稍有区别。2、假如公房承租人已经死亡,公房承租人又没有进行变更,那么此时的拆迁补偿分配应视情况而定。若该公租房的拆迁补偿协议是在承租人死亡之前达成的,那么承租人死亡后其补偿款项应作为该承租人的遗产分配;若承租人生前没有达成拆迁补偿协议,承租人死亡后主体资格丧失,不能再以承租人的身份获得拆迁补偿款,此时应该保护承租人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的居住利益,他们应共同得到拆迁补偿。

二、房屋租赁合同有哪些特别效力

房屋租赁合同有哪些特别效力

(一)买卖不破租赁。是指租赁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原租赁合同对承租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承租人有权请求房屋受让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

(二)房屋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

(三)房屋承租人的共同居住人的继续租赁权。

三、公租房变更承租人有什么规定

公租房变更承租人条件1、原承租人死亡或外迁;2、与原承租人为同一户籍;3、是原承租人的家庭成员;4、与原承租人共同居住二年以上;5、没有其他住房。公租房变更承租人准备材料(一)申请人户籍簿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图章;(二)公有住房租赁合同;(三)承租人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四)户籍迁出本市的,提交户籍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五)承租人配偶、子女、父母等共同签订的同意过户协议公证书;(六)过户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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