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办理贷款的住房为商品房、二手房的话,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主要涉及的是两笔费用,分别是评估费和担保服务费。
1、贷款人所购住房为商品房、二手房及贷款受理机构认定的其它需要评估的房屋的,必须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房屋评估报告》,需要向评估机构交纳评估费。其收费标准如下:收费标准:按抵押物评估价值的3收取评估费,最低收费300元,最高收费1500元。
2、担保服务费:借款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目前主要为北京市住房贷款担保中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和其他担保方式(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由担保中心提供担保的,应向担保中心交纳担保服务费。
那么如果办理贷款的住房为经济适用房、房改房或者是集资建房,所需的费用只有担保中心收取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费。
具体计算为:
1、保险费=贷款金额(公积金贷款额+银行贷款额)0.6permil趸交保费系数。
2、抵押登记费和印花税:若贷款金额(公积金贷款额+银行贷款额)低于50万元,此项费用为235元,若超过50万元;此项费用为385元。
3、公证费=贷款金额(公积金贷款额+银行贷款额)1permil(最低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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