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级市场顾客因跌倒和保洁公司赔偿多少?1。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宾馆、商场、饭店、银行、机场、车站、港口、电影院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履行安全保护义务。”商场不履行安全保护义务的,造成顾客在商场内滑倒,给顾客造成人身损害的,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根据该条规定,“经营者不履行对消费者的安全保障义务,给消费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由此可见,顾客在商场内滑倒受伤,商场经营者不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对客户的责任。在赔偿项目上,受害人可以要求赔偿因误工造成的人身伤害、医疗费用和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贴和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害致残的,赔偿义务人还应当赔偿因生活需要增加而发生的必要费用和因丧失劳动能力而造成的收入损失,包括伤残赔偿金、伤残辅助设备费、被扶养人的生活费以及其他费用因康复护理和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用、护理费用和随访治疗费用。至于证据,则涉及原告和被告的身份信息、主体资格信息、相应的票据、残疾鉴定材料等,残疾程度须经相应的司法鉴定部门鉴定后才能确定。
普通顾客发生此类事故后,超市和保洁公司将进行赔偿,法院还将评估超市和保洁物业服务公司是否履行了义务,从而确定过错方,按责任比例赔偿受害客户。对于问题,律师协会还为律师提供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参加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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