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以及第四十一条相关规定,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超过保修期,建筑所有权人和管理人应该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如果建筑物归单位所有,则由单位承担责任;如果建筑物是商品房,则应由业主和小区物业部门承担责任。
一、买房屋顶漏水谁负责?
商品房屋顶在保修期内漏水,漏水是房屋本身的质量问题造成的,由开发商负责。商品房屋顶漏水,若已经不处于保修期则由物业负责维修屋顶。《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时,责任人应当及时维修养护,有关业主应当给予配合。
二、房屋漏水怎么才能投诉
1、首先应查明此管理职责归谁。2、开发商的责任:在保修期内,如果不是人为的原因造成的漏水,开发商要承担全部责任。3、公平责任:对于已过保修期的房屋,各方当事人无过错(或无证据证明其过错),如因防水层自然老化,此时维修费用按民法典之规定,根据实现情况,由当事人分担,一般为一人一半。4、物业的责任:漏水肯定不是物业造成的,但如果物业在这里面有疏于管理的情况,或是出现了问题后没有及时处理,导致损失扩大或出现了更严重的问题,那么物业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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