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被拐卖妇女结婚,该婚姻属于可撤销婚姻,具体分析如下:
1、与被拐卖妇女结婚,被拐卖妇女是被胁迫结婚的,属于可撤销婚姻;
2、被拐卖的妇女可以在结婚登记一年内或者恢复人身自由一年内提出撤销婚姻;
3、如果当事人提出请求撤销该婚姻的话,那么该婚姻关系认定为自始无效。
一、拐卖人口罪成立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被害妇女、儿童的身体自由权和人格尊严权;
2、客观要件,在客观上表现为非法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或者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
3、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拐卖人口罪;
4、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二、贩卖人口的量刑标准:
1、犯贩卖人口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总而言之,与被拐卖妇女结婚,被拐卖妇女被胁迫结婚的,可以撤销婚姻。被拐卖的妇女可以在结婚登记一年内或者恢复人身自由一年内撤销婚姻。婚姻被撤销后,自始至终无效。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阻碍解救被拐卖妇女罪怎么处罚
1、一般人犯阻碍解救被拐卖妇女罪的,对其首要分子,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其他参与者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妨害公务罪)的规定定罪处罚,即对行为人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2、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阻碍解救被拐卖妇女罪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较轻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二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聚众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的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其他参与者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第四百一十六条第二款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阻碍解救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较轻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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