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生前的债务该要以下规定处理: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妻子需要承担还款责任。如果是丈夫的个人债务,妻子不需要承担还款责任,债权人只能以丈夫的遗产为限主张。个人债务包括:
1、婚前个人债务;
2、约定婚后财产分别所有的,夫妻各自承担的债务由个人承担;
3、婚后一方经营自己的个人财产或者擅自筹集资金,经营中承担的债务;
4、一方擅自资助与无抚养义务的人的债务;
5、未经另一方同意,一方为他人担保债务;
6、未经另一方同意,为满足个人生活需要,主要是不在日常家庭代理范围内支出的债务;
7、分居期间的债务;
8、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偿还的债务;等等。
一、丈夫借款妻子有什么责任
丈夫借款,如果是妻子知情且追认或者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妻子承担共同清偿的责任;如果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属于个人债务,妻子不需要承担清偿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妻子欠债丈夫有义务偿还吗?
妻子欠债丈夫是否有义务偿还,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1、如果该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则妻子有义务偿还;
2、如果丈夫所欠的债,是为个人不合理开支而用的,或者可以证明该债务是丈夫的个人债务,应当由丈夫个人偿还,妻子没有义务偿还。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全文72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