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换户口本曾用名消失了
1、可能是由于工作人员的失误,没有将曾用名上传到网上。我国宪法规定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相关法律明确规定公民有姓名权,即自主选择自己的姓名。曾用名消失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持有效证明材料到相关机关进行户口更改。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二、变更户口本需要带些什么东西
1、变更户口本需要带户口簿。户口本是指登记住户人员姓名、籍贯、出生年月日等内容的薄册。中国的户口簿,是全面反映住户人口个人身份、亲属关系、法定住址等人口基本信息的基本户政文书;
2、户口本换新需要持旧户口本和身份证去派出所办理,星期一到星期五上班,需要交纳一定的手续费;
3、如果户口本遗失,需要到村居委会开个证明才可以补办;
4、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场。如果是更改婚姻、学历等信息,本人确实无法到场,可以委托亲友携带被更改人的相关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或学历证书到户籍地派出所变更。
户口本曾用名删除规定
不可以删除户口上的曾用名。户口簿上的“曾用名”主要是用于公民在相关资料核对时候,发现系统资料跟新的身份证资料不同情况下进行核对的,银行,户籍部门,学籍部门等情况若需要核对资料也可能需要用于户口簿核对是否存在“曾用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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