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用名并没有什么坏处。
要添加曾用名,需出示曾经使用过该姓名的依据,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变更姓名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不容剥夺。
但必须承认,在现实生活中,公民变更姓名还是非常之难的,需要按以下程序进行:16岁以下公民变更姓名,由家长提交书面申请,父母离婚的,还需持离婚证影印件及父母双方的申请;16周岁以上公民变更姓名,由本人提交书面申请、工作单位或街道证明,由民警调查核实后,报派出所所长审批。
一、六岁可以改名字吗
三岁改名字需要手续:
1、办理条件:公民申请变更姓名,属未成年人的,应当经未成年人父母双方或者监护人协商一致并共同到场;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变更姓名的,还应当征得其本人同意。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变更姓氏:①因血亲关系在父姓和母姓之间变更的;②因收养关系变更姓氏的;③未成年子女因父母离婚或者再婚变更姓氏的;④公安机关认为确需变更姓氏的其他情形。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变更名字:①姓名或者姓名的谐音违背公序良俗的;②姓名或者姓名的谐音易造成性别混淆、他人误解或者伤及本人感情的;③名字中含有冷僻字的;④公安机关认为确需变更名字的其他情形。
(3)对父母一方亡故、另一方再婚的未成年人姓名变更,按以下情形办理:①以本人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十六周岁以上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自主决定本人姓名的变更;其父亲和继母,或者母亲和继父申请变更其姓名的,必须征得其本人同意;②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父亲和继母,或者母亲和继父经协商同意,申请变更该未成年人姓名的,应当征得其本人同意;③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姓名的变更,由其父亲和继母,或者母亲和继父协商一致后决定。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姓名变更登记:①正在服刑或者被劳动教养、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②作为当事人的民事案件尚未审结或者尚未执行完毕的;③父母离婚的未成年人变更姓名,父母未能达成协议的;④变更姓名或者更正出生日期未满三年的。
2、办理手续:①书面申请报告;②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③符合办理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3、办理程序:派出所受理后,经调查核实报报给(县、区)局审批后办理。
二、出生证明丢了怎么办
出生证明丢了可以补办。补办出生证明需要以下手续:
1、父母带上相关的证件,去宝宝出生的那个医院开具出生证明;
2、在开好出生证明以后,父母还需要去当地的妇幼保健所领取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然后根据表格上面的要求进行填写,在填写完毕以后,将父母的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和表格一起;
3、最后将填好的表格和医院开好的证明一起拿到相关的部门进行补办。
一、补办出生证明需要的材料如下:
1、户口本;
2、父母亲的身份证以及结婚证;
3、公安机关开具出生医学证明遗失证明;
4、孩子出生医院的产科出具的出生情况说明;
5、分娩机构提供的自填单复印件及出生情况证明材料。
二、更改出生证上姓名的流程如下:
1、未满16周岁公民要求变更现用姓名的,由父母或者监护人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填写申请报告,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经派出所审核批准后,办理变更;
2、已满16周岁公民要求变更现用姓名的,由本人填写申请报告,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证书原件及有关证明,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报县级公安机关审批后,办理变更;
3、父母离异后一方要求变更未成年子女姓名的,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协议后,方能申请办理变更。
总之,补办出生证明需要父母带上相关的证件,去宝宝出生的那个医院开具出生证明;在开好出生证明以后,父母还需要去当地的妇幼保健所领取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然后根据表格上面的要求进行填写,在填写完毕以后,将父母的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和表格一起;最后将填好的表格和医院开好的证明一起拿到相关的部门进行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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