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车位产权补偿规定是什么?
时间:2023-07-07 08:54:22 161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无产权车位将来动迁一般没有补偿,但是因为国家没有统一的标准,所以也可以和拆迁人具体商量要不要赔偿。

一般来说,车位属于房屋的附属设施,本来就是没有产权的。但是一些开发商会把它做成有产权的车位,那么有产权的车位是可以取得赔偿的,所以在购买车位的时候一定要问清楚产权问题。

车位一般是开发商出售给购买房子的人的,这个类型的车位就可以进行二次销售,因为可以办理产权证。但是因为对于车位业内暂时还不能对它进行定位,所以只能归类为财产。对于车位有所有权,物业公司一般只有出租的权利。

还有一种车位是属于业主共有的,比如这个车位在业主共同拥有的道路用于停放汽车的作用,属于业主共同拥有。这一部分的车位不可以出售当然在拆迁时也不会给予赔偿,只能在平时的时候出租或者是作为临时停放的汽车的存在。

车位需要办产权证吗

一、车位需要办产权证吗

1、车位需要办产权证。当事人要将车位买卖协议拿到房地产交易管理备案,面积经过主管部门实测后,就能办理产权证了。办车位产权时,需要缴纳的契税和登记费,还要交大修资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七十八条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

(五)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六)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七)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八)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

(九)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决定前款第六项至第八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二、自己办理车位产权证需要带什么资料

自己办理车位产权证需要带的资料如下: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土地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及供地定界报告包括供地定界图、面积计算书;

3、出让金发票;

4、契证及契税发票;

5、发改委立项文件;

6、建设局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

7、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规划总平图;

8、宗地界址表、宗地草图等地籍调查成果资料;

9、申请人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公司章程、营业执照、法人代表人身份证;

10、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交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11、其他应提交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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