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何对原始凭证进行分类?
原始凭证是在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时取得的。它是用来证明经济业务已经发生或完成的初步书面文件。它是会计核算的原始资料,是编制记账凭证的依据。根据不同的管理目的,原始文件可分为以下几种:
(L)根据取得的来源。原始文件按来源分为自制原始文件和外来原始文件。自制原始凭证是本单位发生经济业务时,本单位内经办业务的单位或个人填写的凭证。例如:库管员人员清单、领料部门领料清单、出差人员填写的差旅费报销清单。对外原始凭证是指与其他单位发生经济业务时,从其他单位取得的凭证。例如:购货时取得的发票、机票、机票、住宿收据等。
(2)根据填充程序。原始凭证按填制程序分为一次性凭证、累计凭证和汇总凭证。一次凭证是指一次完成填制手续,一次记录一项或多项经济业务的原始凭证。凭证为有效凭证,已填制的凭证不能重复使用。国外原始单据均为一次性单据,自制的原材料入库单、发票、银行结算单等均为一次性单据。累计凭证是指在一定时期内重复记录同一类经济业务,随时计算累计金额和余额,以便按计划或限额进行控制的原始凭证。制造业定额领料单是一种典型的累积凭证。摘要凭证是将一定时期内记录类似经济业务的若干原始凭证汇总而成的原始凭证。例如:工资结算汇总、收货汇总、发料汇总等。
(3)根据功能。原始凭证按其功能可分为通知凭证、执行凭证和计算凭证。通知凭证是能够通知或指导一定经济业务的凭证。这种凭证的管理不能完全等同于其他原始凭证,因为它不能证明经济业务已经完成。例如:物料订单、扣款通知单等,执行凭证是经济业务执行后填写的原始凭证,可以证明经济业务已经完成。例如:入库单、出库单、各种入库单等。计算凭证也是经济业务完成后填写的原始凭证,可以证明经济业务已经完成。但是,凭证上的数字是按照某种方法计算的。例如:工资结算汇总表、辅助生产成本分摊表、制造成本分摊表等。
2。国外原始凭证必须有哪些内容?
根据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四十八条规定,境外原始凭证必须有以下内容:
(L)凭证名称:境外原始凭证必须有明确的名称,以便于凭证管理和业务处理。
(2)填制凭证日期:填制凭证的日期为经济业务日期,便于经济业务的审核。
(3)填制凭证的单位或个人名称:填制凭证的单位或个人是经济业务的见证人,有助于了解经济业务的起源和发展。
(4)经办人签章:凭证上的签章是经济业务的直接经办人,签章可以明确经济责任。
(5)领用单位名称:证明经济业务是否在本单位实际发生,便于记账和审计。值得注意的是,单位名称必须是全称,不能省略。例如,“北京XX五金贸易有限公司”不能写成“五商公司”。
(6)经济业务内容:完成经济业务内容,了解经济业务的具体情况,检查其真实性、合理性和合法性。(七)数量、单价、金额:是经济业务的定量凭证,是保证会计数据真实性的基础。特别是大小写金额必须按规定完整填写,防止弄虚作假。
3。接受国外原始凭证时应审查哪些方面?国外原始凭证种类繁多,格式各异,但在审核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凭证的真实性。凭证是否真实,如是否是税务局统一开具的发票,防止发票造假;凭证中记载的经济业务是否真实;是否存在开票单位等;(2)审核凭证的完整性。即检查外来原始文件中应填写的内容是否齐全,不得遗漏。
(3)凭证合规性审计。凭证中记载的经济业务是否符合有关财务规定和会计制度;是否符合支出标准;凭证中填写的文字和金额是否清晰规范;所用的笔和颜色是否符合要求等。什么样的外来原始文件是不可接受的?
不接受歪曲、违规或不完整的外来原始文件,具体如下:
(1)应加盖税务局发票监制章和填制凭证单位公章,但不加盖。
(2)未填写填制凭证的单位或人员姓名,未提供经办人员签名或盖章。(3)填表单位名称与公章不符。
(4)收票单位名称未填写或填写与单位名称不一致。
(5)凭证的联合编号不匹配。
(6)凭证已更改。(七)凭证所列经济业务不符合支出范围和标准的。
(8)未正确计算凭证中列出的金额和数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十四条的精神,对有问题的外国原始凭证,应作如下处理:
(一)不真实、不合法的,会计人员有权不予受理,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二)记录不准确、不完整的,会计人员有权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予以退回,并要求改正和补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十四条的精神,对外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有错误的,应当退回发证单位重新开立或者更正,并在更正处加盖发证单位印章。
(2)金额有误的,由出票单位重新开单,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
7。如何处理外部原始凭证的丢失?
根据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对外原始凭证的遗失,应当由原发证单位出具证明,证明经济业务内容、原始凭证的数量和金额,并加盖原发证单位公章。然后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领用单位领导办理审批手续。手续办妥后才能制作原始凭证。
如果一些外部原始文件丢失且无法证明,例如机票、火车票等,当事人可以详细描述情况,然后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负责人和收文单位领导办理审批手续,手续齐全后才能制作原始文件。
8。退货时如何处理凭证?
根据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四十八条精神,发生销售退货时,先取得退货验收单,再填写退货发票;发生退款时,先取得对方收据或汇款银行凭证,然后填写退款凭证。需要注意的是,退款凭证c
全文2.2千字,阅读预计需要8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