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保险公司在理赔环节上的拒绝,投保人可尝试通过实施以下几类法律措施进行应对:
首先是协商解决方案,即通过与保险公司进行友好洽谈以谋求达成合理且公正的赔偿协议;
其次,如若协商无果,投保人还可选择向保险公司所隶属的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仲裁裁决具备着强制执行力;
最后,若前述两种途径均未能有效解决问题,投保人有权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定保险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保险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投保人对保险公司理赔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据保险合同约定或者与保险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