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未达到增值税营业税征收点的个人工商店税收征收管理的通知》第五条,主管税务机关应按发票管理方法相关规定提供未达到征收点的生产,在经营必要的发票的同时,应对发票收购的数量和布局进行有效控制,发行发票,保管和支付应制定严格的管理措施。发票发行金额达到征收点时,税务机关应按发票发行金额征收税款。各地应加大对未起征点户发票使用情况的检查力度,依法处理为其他纳税人代开发票或转借、转卖发票的行为,维护正常税收秩序。
小规模纳税人国税起征点是多少
起征点的调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和国家税务局应当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因此小规模纳税起征点的确定是由当地税务机关确定,建议向当地税务机关咨询确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第四条
对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法的纳税人正常申报时,按以下方法进行清算:
(一)每月开票金额大于应征增值税税额的,以开票金额数为依据征收税款,并作为下一年度核定定期定额的依据。
(二)每月开票金额小于应征增值税税额的,按应征增值税税额数征收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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