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望子女受阻,可以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一般不能要求变更抚养权。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六条: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一、离婚后如何夺回孩子抚养权
离婚后不能夺回孩子抚养权。只能变更抚养权。根据相关规定,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有正当理由需要变更,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双方可以就变更抚养权达成协商一致的;
2、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且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存在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另一方起诉变更的。
二、离婚孩子抚养权能不能重新起诉
抚养权能再起诉。
(一)变更孩子的抚养权有两种形式,但是,无论采取那种方式变更孩子的抚养权都需要法院的认可。
1、双方协议变更。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则应予准予,就是说父母之间可以私下协商变更子女抚养权,然后请求法院予以变更;
2、一方以起诉方式要求变更。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由一方起诉要求变更。
无论采取那种方式变更孩子的抚养权都需要法院的认可。
(二)变更孩子抚养权的诉讼和审理。
1、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
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长到有识别能力时,主动提出与另一方一起生活时,应另行起诉。因为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请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不是对原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调解协议的纠正,而是出现了处理原离婚案件当时不存在的子女抚养方面的新情况,所以,应当作新的案件另行起诉。
2、具有法定事由的,应予支持变更抚养关系。具体的法定事由即上述的那四点,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准许协议变更抚养关系。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判决离婚后,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并非一定要向法院起诉,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协议,只要没有违法事项和对子女成长不利的问题,应予准许。
三、离婚几年之内可以变更抚养权
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离婚后几年内可以变更抚养权。《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六条的规定,在下列情况下可以请求变更抚养权: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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