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必须要居委会开证明,直接去民证局就可以了。
一、复婚登记当事人复婚,男女双方应持以下证件和证明:
(一)户口证明;
(二)居民身份证或者军人(含武装警察)身份证件;
(三)所在单位、居(村)委员会或者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离过婚的,还应持离婚证件;申请复婚登记的当事人,不再进行医学检查。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复婚申请,应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并在《结婚登记申请书》和结婚证上注明恢复结婚字样,同时收回离婚证。申请复婚登记的当事人从取得结婚证起恢复夫妻关系。
二、办理复婚需要什么条件
复婚是指已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重新确立的行为。复婚是一种法律行为,如果男女双方离婚后又自愿要求恢复夫妻关系的,说明双方的感情并未完全破裂,或造成离婚的原因已被消除。在这种情况下,法律允许双方重新确立婚姻关系。对于这种情况,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双方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曾有夫妻关系并已按法定程序离婚;
2、离婚后未再婚;3、自愿恢复夫妻关系。除了上述三个条件,《民法典》还规定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复婚登记设置任何形式的附加条件。
三、复婚手续申请复婚和申请结婚的手续差不多,如下:
1、申请: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填写声明书: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
3、签名: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审核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复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审理复婚登记手续后,将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撤销,发给复婚登记证,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5、复婚登记证:办理复婚登记手续后,要将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撤销,发给复婚登记证,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复婚是已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重新确立的行为。不需要其他机关开证明。
全文86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