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拆迁人可申请仲裁,也可通过行政诉讼来维权。
一、棚户区改造回迁时出现纠纷怎么办
棚户区改造回迁时出现纠纷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协议约定的搬迁期限内拒不搬迁的,拆迁方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立案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的民事诉讼,在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行政裁决书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拆迁管理部门提请公安部门强制拆迁。
二、拆迁补偿款有纠纷怎么办吗
根据相关条例,拆迁人未与被拆迁人、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就拆迁补偿安置达成协议的,当事人的申请,由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决定。 行政或司法执行。行政强制,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未在行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搬迁的,由拆迁行政主管部门向公安部门申请强制拆迁。民事仲裁或民事诉讼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后,被拆迁人或者承租人在协议规定的安置期限内拒绝搬迁的,被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下条款,法律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提前执行。
三、拆迁房屋补偿款有纠纷怎么办
'遇到拆迁纠纷首先进行协商,如果协商没有效果,可通过行政或司法两种途径解决。
一般说来,在拆迁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第一、由于城市建设规划不是具体的行政行为,具有不可诉性,所以对政府的城市建设规划不服,只能通过参加听证、信访等途径发表意见。
第二、对于行政机关作出的拆迁许可不服,可以申请听证、提起复议或诉讼。
第三、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应当申请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如果对裁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但是,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行为,拆迁户如果在本区法院的申请得不到,可直接到市法院起诉,也可向市法院提出申请,将此案移交其他法院异地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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