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实习生所在单位未能按照先前约定向其发放相应工资,实习生有权向属地的劳动行政管理机构进行投诉,请求行政干预。此种情况,劳动行政管理机关将依法对相关单位施加压力,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支付实习生的应得薪资;
如若逾期仍未支付,则劳动行政管理机关将进一步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至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比例,向实习生追加支付赔偿金。
此外,实习生亦可选择通过与用人单位进行友好协商、向调解组织提出调解申请等方式来维护自身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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