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合同违约的方法是:
2、除上述救济方法外,其他救济方法;
3、当事人还可以根据法律或合同的性质采取其他救济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法律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债务标的不适合强制履行或者过高,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不要求履行。
支票背书的方法是什么
(1)记名式背书指定被背书人。
(2)空白式背书无指定被背书人。
支票的统一格式上都会印有“凭票支付”等字样。这是指谁拿了这张支票去银行兑现时,银行就要付款给这个人的意思。由于支票可以立即兑换成现金,所以通常不太转让给他人,如果是见票即付的支票转让,只要直接将支票转交给对方就可以了。
如果发票人在“凭票支付”后填写上个人姓名或公司全名时,此张支票就是记名式支票,在转让时就必须先背书。有的支票在背面会印有背书栏,如果没有的话,可在支票背面空白处签名、盖章。
转让支票时,记名式支票必须由指定被背书人在背面背书,空白式支票则必须由自己签名盖章后才能转让。空白式背书,只要任何人拿到支票就能兑现。但记名式背书的话,其背书就有连续性,付款只付给最后背书的人。
若支票拒付遭退票时,背书人对持票兑现人就产生支付记载金额的义务。如果是不记名支票,特意在支票背面背书后转让,假若发生退票时,就产生了支付的义务,所以支票的背书应小心注意才行,不要轻易背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服务期】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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