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17时30分许,将乐县城关三华桥中央一女子脚跨在栏杆上欲跳河自杀。将乐县公安派出所民警黄照辉、林庆接到110指令,赶到现场。两民警拨开人群向那女子走去。
女子见了,大声叫喊道:“不要靠近我,不然我就跳下去!”
民警停住了脚步,耐心地与她交谈并进行劝导,得知该女子姓陈,今年40多岁,因家庭纠纷引发与丈夫争吵后,产生了轻生的念头。
两民警一边继续与陈某聊家常,一边悄悄靠近陈某,趁其不备合力将其拦腰从桥栏杆上拖抱下来。被解救下来的陈某与女儿抱作一团大哭,周围的群众都松了一口气,当陈某家人正要感激两民警时,发现他们已悄悄离开了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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