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赠继承有时间限制。遗嘱继承遗产开始的时间是被继承人死亡时。受赠人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被继承人可以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对个人财产进行处分。而执行遗嘱时,又会涉及到遗嘱执行人,即遵照被继承人在遗嘱上的财产继承约定,将遗嘱付诸实施的人。遗嘱执行人履行遗嘱时,应当按照遗嘱人的意思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遗嘱执行人执行遗嘱时,不需要得到继承人的确认,这是遗嘱人的单方授权,但是需要得到遗嘱执行人的确认。
如果是法定继承人的话,则该法定继承人不得拒绝作为遗嘱执行人。如果遗嘱执行人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则只有在他同意承担执行遗嘱的义务时,才能作为遗嘱执行人。如果遗嘱中没有约定谁为执行人,或者指定的执行人患有重病、丧失行为能力、拒不接受指定等,应由全体法定继承人作为遗嘱执行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遗赠继承与遗嘱继承的区别
遗赠继承与遗嘱继承的区别主要有:
1.受遗赠人与遗嘱继承人的范围不同。受遗赠人既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也可以是国家、集体;而遗嘱继承人只能是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
2.受遗赠权与遗嘱继承权客体的范围不同。受遗赠权的客体只是遗产中的权利,不包括义务,因而受遗赠人只享受遗产中的权利,不负担遗产中的义务。而遗嘱继承权的客体是遗产,既包括财产权利,也包括财产义务。
3.受遗赠权与遗嘱继承权的行使方式不同。受遗赠人接受遗赠的,应于法定期间内作出接受遗赠的表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做出接受或者放弃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而在遗嘱继承中,遗嘱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到遗产分割前,没有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视为接受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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