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委托合同是劳务合同吗
委托合同不是劳务合同,两者之间是有区别的。
1.劳务合同的订立目的在于由受雇人向雇用人提供劳务,而不在于实现雇用人的预期利益,这种劳务一般表现为受雇人利用自己的劳力为雇用人提供一定的劳动;而委托合同的订立目的在于由受托人为委托人办理事务,实现一定的预期利益,受托人提供劳务不过是满足这一目的的一种手段。
2.受雇人依据雇用合同提供劳务,必须服从雇用人的指示,自己一般不享有独立的酌情裁量的权利;而受托人虽然须依委托人的指示处理事务,但一般却享有一定的独立裁量的权利。
3.雇用合同为有偿合同,不存在无偿的情况;而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
二、委托合同的基本内容
委托合同的基本内容如下:
1.委托人和受托人基本信息。
2.委托人委托受托人处理的具体事务。
3.委托期限。
4.委托人(是/否)允许受托人把委托处理的事务转委托给第三人处理。
5.受托人有将委托事务处理情况向委托方报告的义务。
6.受托人将处理委托事务所取得的财产转交给委托人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7.委托人支付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所付费用的时间和方式。
8.报酬及支付方式。
9.其他约定事项。
三、签订委托合同的双方当事人责任
签订委托合同的双方当事人责任如下:
1.受托人的责任:办理委托事务的义务、遵守委托指示的义务、报告的义务、转移利益的义务、转移权利的义务。
2.委托人的责任:支付费用的义务、付酬义务、赔偿责任。
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委托合同是否有偿,由当事人双方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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