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旧富康车转让给朋友并过户未通知保险公司—窝心事儿
去年12月份,汪先生将自己的旧富康车转让给朋友孙先生并办理了车辆过户手续。
不久,孙先生在一次开车时发生事故,汽车尾部变形,后车灯被撞碎。
事故发生后,孙汪二人来到保险公司提出索赔。保险公司在理赔过程中得知此车已经转让给孙先生,而且没有在保险公司进行相关批改,于是拒绝赔付。
连线调解人
房山区司法局的赵玉宝认为,根据《保险法》第34条中规定保险标的转让应及时通知保险人,经保险人同意继续承保后依法变更合同,但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若想使保险合同继续有效,应在转让被保险财产时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对保单进行批改。
保险合同中往往会规定一些需要投保人注意履行的义务和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如果投保人在合同期间内不遵守相关规定,就会在出险时得不到赔偿,其中,免责条款保险公司通常是会作特别说明的。
所以在投保时一定要仔细阅读相关条款并注意保险公司的特别说明,如有语义模糊或不理解之处一定要问清楚,在保险期间内一定要遵守合同相关规定,不要因为自己的一时疏忽使自己缴了保费却得不到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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