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退股程序如下:
1、将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2、如对外转让股权,则获得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后,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3、公司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向新股东出具出资证明。
一、股东可以要求退股的情况具体如下:
1、公司连续五年不分配利润;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
3、按照章程原本应该解散,后通过修改章程继续存续的。
二、股东退股工商变更流程具体如下:
1、申请人携带相关资料向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审查员会进行初审,初审通过便会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是《申请材料接收单》。若初审未过,审查员会当场告知或者5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需要补交的资料;
2、若申请人的资料齐全并且符合法定形式,工商局会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同时对申请人资料核实后,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最后工商局会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的决定;
3、工商行政管理局在出局相关资料5个工作日后,申请人可以携带《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办理窗口更换《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更换后即可完成工商变更流程。
总之,股东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要求退股,退股的方式可以将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如对外转让股权,则获得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后,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向新股东出具出资证明。股东退股需要去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办理变更手续。
小股东退股怎么处理
一、小股东退股怎么处理
1、小股东退股处理如下:
(1)与其他股东可以要求股东会对分红进行决议;
(2)要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收购本人的股权;
(3)在公司通过分红决议但公司不执行的情形下,股东有权起诉公司,要求公司执行有效决议,及时支付分红给各股东;
(4)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四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第三十三条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二、持股和控股的区别是什么
1、概念不同,控股指掌握一定数量的股份,以控制公司的业务,通过持有某一公司一定数量的股份,而对该公司进行控制的公司。持股属于持有一定股份。当持有股份达到30%,持股可以称为控股,如果是最大股东还可以称为相对控股,当持股超过50%,持股可以称为绝对控股;
2、发挥的作用不同,控股的作用主要通过持有某一公司一定数量的股份,而对该公司进行控制的公司。持股的作用是当持股30%时可以称为控股,最大股东也可以称为相对控股,持股超过50%时可以称为绝对控股,表明公司拥有绝对控制权;
3、权限大小不同,持股需要持有某家公司一定的股票,控股就是持有的股票份额达到一定比例,能在董事会股东投票时起决定作用。
《公司法》
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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