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涉诉信访工作改革,进一步加强源头治理,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司法水平,增强法官预防和化解涉诉信访能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提升司法公信,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特制定《人民法院信访案件评查机制》
信访案件办理程序和流程
1.处理方法:信访形式有来访、来信、来电、网上举报等。
2.处理程序:(一接待工作)1、登记来访情况。登记信访人的基本情况,登记人数、身份证号、所属单位、人员身份、之前信访单位等。
2、听信访人陈述,了解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共有几个,各属于什么性质的问题。
3、答复受理范围。根据信访人反映问题辨认信访人的诉求应该归哪些部门管,哪些属于纪检监察机关受理,哪些不属于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能当场答复的当场给予答复。
4、业务范围内的,进一步听取其详细介绍情况。每个问题尽量了解全面,了解清楚被反映人、线索来源、信访要求、真实动机与目的。群众信访目的与动机多种多样。
5、填写信访举报登记表。由工作人员提出处置意见,报领导拿出最后处置意见。
《人民法院信访案件评查机制》第二条本规定所成涉诉信访案件评查是指当事人诉求依照法定程序审理、审查终结,但信访人仍通过来信、来访等形式反映问题、表达意愿,法院决定组织相关人员,按照相应的评查程序,对其反映的问题和涉及的案件进行核实和审查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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